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申请
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和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您可下载附件中的《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申请表》,填写后送往松江校区图文楼J507室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Email:admin@shisu.edu.cn。
注意:
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中有多处规定“其他***规定除外”,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,事实上很多个人信息是学校办学服务必需,一般也都在此种豁免条款范围中。
2. 校方努力遵从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、诚信、正当、必要原则,在最小范围内实现个人信息处理目的。若您觉得有异议,可致电021-6771909沟通或投诉。
3. 本项服务处于初始阶段,后续服务内容和申请表将会根据具体情况不断改进。当前有不尽完善之处,敬请谅解。
附件1:上海外国语大学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申请表(试行).docx